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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|济南工作日高峰期限行新政实施,新能源车不受限
电车汇消息:日前,我们从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,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,即日起,济南交警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对城市快速路、经十路和旅游路采取限制轻型、微型货车以及外地车通行的管理措施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机动车,轻型多用途货车(皮卡车)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、应急救援货车不受以上措施限制。
通告原文如下:
文章摘自 电车汇20201211 发自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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